详见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琼山区信义升压站地块规划条件的复函》(海资规编审〔2024〕156号)。
该地块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法律法规,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琼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做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该宗地上建有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经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确认,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建筑面积为1167.02平方米,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评估价为189.4501万元。该宗地地上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与土地一并拍卖,拍卖时溢价部分仅作为土地出让金,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参与溢价核算。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需与琼山区国资局签订《地上附属物转让合同》,同时一次性缴交地上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价款人民币189.4501万元。 2.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3.根据扩权强区工作指导意见,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琼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且于5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及琼山区财政局出具的缴清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价款证明和《地上附属物转让合同》与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让人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盖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琼山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买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回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 4.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地上构筑物的使用及不动产登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5.本次拍卖宗地用于发展新能源农光互补光伏220KV升压站项目。 6.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实现项目竣工投产,2个月内实现达产。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累计并网不低于200兆瓦。 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160万元/亩)。 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45000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900万元)。 7.涉及土地闲置土地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8.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施工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的相关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9.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0.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可以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问题导致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能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宗地上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1167.02平方米建筑面积,属未经合法规划报建且罚没的国有资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地上综合楼及综合水泵房需按消防、安监等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方给予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在拍卖报名时竞买人需出具对上面讲述的情况知悉的书面确认书。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情信息和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查看和打印。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别的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23日09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法律法规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最大限度地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的过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来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谨慎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有几率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可能的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没有办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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